重慶市從三個方面大力支持環保產業發展 |
2012-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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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強環境信息引導,為環保產業發展提供技術服務。定期發布環保法律法規、技術政策、環境標準,公布年度及中長期環境保護計劃及規劃,為環保產業提供服務市場。在制定環境保護法規、政策、標準過程中提前預告,為環保產業的優化、調整和升級留出時間。同時,利用多方渠道及時將當前及近期環保工作重點以及總量削減、重點流域區域環境整治、新擴改“三同時”、公共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限期治理等環境保護要求和環境投資需求向社會發布,引導環保產業提供有效技術支撐。 二是加強對環保設施的監管,大力推進環保設施的社會化運營。實施環保工程建設項目監理制度,強化治理工程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理,保證環保設施的建設內容達到設計文件和審批要求。積極開展環境污染治理設施的專業化、社會化運營服務;開展行政代執行制度運營試點,推進第三方專業機構運營。在工業園區、城鎮和醫藥、石化、造紙、電鍍、有色金屬冶煉等重污染行業開展環保設施社會化運營服務;依法促進排污企業治污責任的專業化服務外包,鼓勵政府、企業綜合環境服務外包,形成專業化的系統服務外包市場;對環境污染治理設施經監督性監測或檢查發現多次超標或情節嚴重的實行行政代執行,交由具備資質的第三方專業機構運營;推行環境污染治理設施設計、建設、運營一體化服務。 三是加強環保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增強環保產業持續創新能力。充分發揮企業創新主體作用,加快培育一批擁有自主品牌、掌握核心技術、市場占有率高、引領作用強的環保產業龍頭骨干企業。鼓勵支持相關環保企業建立產業聯盟,創建國家級工程技術中心。積極引導、推進生態工業園區建設。積極引導扶持企業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環保技術裝備、產品、材料和藥劑等,以提升我市環保產業規模和技術裝備水平。要制定鼓勵環保產業發展的相關政策,加強技術培訓和人才培養,推動中小環保企業逐漸發展壯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