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類環境又稱原生環境,是指沒有受人類活動影響的自然環境。在原生環境中,由于自然界本身的變異所造成的環境破壞問題,即自然界固有的不平衡性,諸如自然條件的差異;自然物質分布的不均勻性;太陽輻射變化產生的臺風、干旱、暴雨;地球熱力和動力作用產生的火山,地震等,以及地球表面化學元素分布的不均勻性,常導致局部地區某種化學元素含量的過?;虿蛔?,所引起的各種類型生物地球化學性疾病,都可稱為第一類環境問題。
第二類環境問題也稱次生環境問題。指由于人類的社會經濟活動造成對自然環境的破壞,改變了原生環境的物理、化學或生物學的狀態,如:人類工農業生產活動和生活過程中廢棄物的排放造成大氣、水體、土壤、食品的物質組分變化;對礦產資源不合理開發造成的氣候變暖、地面沉降、誘發地震等,大型工程活動造成的環境結構破壞,對森林的濫砍濫伐、草原的過度放牧造成的沙漠化問題,不適當的農業灌溉引起的土壤變質,動物的捕殺,造成種群的減少問題等,均稱為次生環境問題。
第三類環境問題,是指社會環境本身存在的問題,主要是人口發展,城市化及經濟發展帶來的社會結構和社會生活問題。人口無計劃地增長帶來住房、交通擁擠,燃料和物質供應不足等問題而降低生活質量,風景區及文物古跡的破壞等.這些社會環境問題,稱為第三類環境問題。它屬社會科學研究的范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