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環境與社會環境
我國環境保護法中所稱的環境是指“大氣、水、土地、礦藏、森林、草原、野生動物、野生植物、水生生物、名勝古跡、風景游覽區、溫泉、療養區、自然保護區、生活居住區等”??傊?,環境是作用于人這一客體的所有外界事物與力量的總和。當然環境在時間上是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而發展,在空間上是隨著人類活動的擴大而擴大。
環境有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之分,自然環境是社會環境的基礎,而社會環境又是自然環境的發展。因此,研究自然環境是不能離開社會環境的。
自然環境是環繞于人們周圍的各種自然因素的總和,如大氣、水、植物、動物、土壤、巖石礦物、太陽輻射等。這些是人類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通常把這些因素劃分為大氣圈、水圈、生物圈、土圈、巖石圈等五個自然圈。人類是自然的產物,而人類的活動又影響著自然環境。
社會環境是指在自然環境的基礎上,人類通過長期有意識的社會勞動,加工和改造了的自然物質,創造的物質生產體系,積累的物質文化等所形成的環境體系,是與自然環境相對的概念。社會環境一方面是人類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發展的標志,另一方面又隨著人類文明的演進而不斷地豐富和發展,所以也有人把社會環境稱為文化――社會環境。
人們對社會環境所包含的內容有不同的看法。有人將社會環境按所包含的要素性質分為:
?。?)物理社會環境,包括建筑物、道路、工廠等。
?。?)生物社會環境,包括馴化、馴養的植物和動物;
?。?)心理社會環境,包括人的行為、風俗習慣、法律和語言等。
也有人按環境功能把社會環境分為:
?。?)聚落環境,包括院落環境、村落環境和城市環境;
?。?)工業環境,
?。?)農業環境,
?。?)文化環境,
?。?)醫療休養環境等。